|
引进待遇
1、引进人才可享受5万-40万元安家补贴。
2、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10万-30万元
科研启动经费。
3、引进人才可按规定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
性周转房。
4、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、硕士分别参
照管理岗六级、八级享受有关待遇。
5、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的,还可享受更
高额度的安家补贴、科研经费、薪酬激励等政策
优待。
6、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(A类)给予不低于300万
元安家补贴、最高1亿元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及科研
配套经费,聘期内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团
队建设资助。
7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(B-D类)给予最高300万
元安家贴、最高5000万元科研经费,对全职引进到市
直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年薪。
8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(E、F类)给予最高 |
|